经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2024年10月23日会议评审,同意尚俊晟等7名同志晋升(或变更)二级翻译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反映。
一、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务必实事求是、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省民语委办 0871-65105779
省民语委办支部纪检委员(龚传洪)0871-65322320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