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前公示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申报人员范围对象、程序手续、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核,现将拟提交初级评委会评审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5个工作日)。若因申报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等,对其参加评审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省民语委办公室秘书科和省民语委办支部纪检委员反映,反映问题务必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
联系人:省民语委办秘书科,王永华,0871-65322919;省民语委办支部纪检委员,龚传洪,15969588260。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北门街55号,邮编:650021。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