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2023年国际母语日之际,省民语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单位专业人员用普通话和各民族语言对照翻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具体录音已发布在本站应用推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