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记者从贵州省公务员局获悉,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考生,在笔试前须进行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报考法院系统双语试点班的考生分9月4日、5日两天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此次测试地点是省高级人民法院。
参加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应根据自己报考语种及语种安排测试时间要求,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试地点。测试当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测试。测试当日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民族语言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测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由考官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与考生交流,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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